『憑證廢止申請單』:請至憑證表單線上作業輸入申請資料後,下載列印並請在公司押蓋處押蓋與「統一編號編配通知書」或「公司變更登記表」相同印鑑,郵寄至集保結算所(地址:台北市復興北路365號10樓)法遵暨法務室辦理變更。
『憑證廢止申請單』:請至憑證表單線上作業輸入申請資料後,下載列印並請在公司押蓋處押蓋與「統一編號編配通知書」或「公司變更登記表」相同印鑑,郵寄至集保結算所(地址:台北市復興北路365號10樓)法遵暨法務室辦理變更。
審核申請憑證資格,如資料不全(如缺件.未繳費.印鑑不符等)時將利用電話或EMAIL通知補件,將於資料齊備後始正式受理憑證申請。
補件起始時間為本公司收件日起算三十日內需補齊所有文件,若逾期未補件案件將退件處理。
憑證廢止後,憑證即失效無法使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