奉經濟部 經商字第10000144730號函核准,本公司自公告日起30日後將終止電子EB與金融EDI該等憑證服務,其適用之「財金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憑證實務作業基準」將同時廢止,本公司負責依規定期限保管該等憑證相關檔案紀錄。